根据学校《以组织考核方式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艺术工程学院2017年招聘教师工作安排,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岗位要求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教师(1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大学毕业生优先,为本专业紧缺型人才。
二、考核对象
李丕玉、林施妤、段维佳
三、考核时间
2017年 7月21日(周五)上午9:30
四、考核地点
艺术工程学院四教服装实训室
五、考官构成
学院成立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具体人员构成如下:
主考官:黎 卫(艺术工程学院院长教授)
考官: 于漫云、全泉
陆红阳(广西艺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院长、教授)
王华琳(广西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副院长、教授)
罗鸿(广西艺术学院设计学院教授)
李永杰(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级工艺美术师)
六、考核形式和方法
(一)考核形式
1. 面试试讲。重点考核考生的教学能力。考生根据提前指定的上课内容预先进行备课,试讲的时间为15-20分钟/人。试讲期间,考官可现场进行追加提问。
2. 专业技能测试。服装手绘技法测试,在指定的服装类型中手绘着装效果图,测试时间为30分钟/人。
3. 综合素质。由考核小组对拟引进教师的职业经历与技能(包括获得各类各级技术任职、技术等级、技能证书、专业技术奖励等情况)以及科研与技术成果进行静态考核。
(二)评分办法和标准。
考核满分为100分,试讲50分+专业技能测试30分+综合素质20分=100总分。
七、考察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学校派出考察工作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同时,到考察对象档案所在管理单位进行查档。
八、确定拟录用人选
部门按程序将拟录用人选材料报学校研究确定,开展相应的体检、公示,并做好向上级人社部门申报工作。
艺术工程学院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