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自治区、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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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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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自治区、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5〕2号)以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办法》,我院认真组织、指导2015届毕业生各班级按文件要求开展评选。

经过学生个人申报,我院仔细审查材料,认真评选推荐,评选出2012级室内设计技术4班 陆绍将等6名同学为我院推荐2015届自治区优秀大学毕业生;2012级室内设计技术1班韦少花等68名学生为我院推荐201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现将拟评选对象在本学院范围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27日至31日(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评选对象有异议,可向校纪检监察室或我院反映。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3869527

艺术工程学院电话:0771-3228406,联系人:赵娴。

附:1、2015届自治区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

2、2015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

艺术工程学院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