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工程学院学生科文件
艺术学生〔2016〕1号
关于评选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度
“恒轩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校资助中心《关于评选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度“恒轩励志奖学金”的通知》(南职院学生资助〔2016〕1号)文件精神,为激励我院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增强创新意识和服务社会的意识,促进校企合作发展,招引更多优秀毕业生走向企业,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聪明才智。广西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我校设立“恒轩励志奖学金”,以资助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名额和金额
1个名额:各班级推荐1名成绩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到学生科,由学院资助领导小组评出1名同学推荐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参与评选;资助金额为1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二)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
(三)必须是2015-2016学年度认定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申请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并填写《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度“恒轩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二)班级评议:辅导员、班主任在组织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提出享受奖学金的建议人选名单,并上交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科办公室)。
五、要求和时间
(一)组织本学院推荐参加评选的学生填写《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度“恒轩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请按附件1格式填写。
(二)各班级在对贫困新生进行资助时,应事先了解学生受资助情况,合理适度给予资助,避免重复资助和过度资助。
以上材料均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于1月5日下午前报送学生科赵娴老师处。
联系人:赵娴 3228406
附件: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度“恒轩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度“恒轩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艺术工程院学生科
2016年1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