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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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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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cvt.net:7712/upfile/article/201501/2015013047193397.rar

学院2012级各班:

根据《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南职院学生资助〔2015〕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5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或持残疾人证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96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求职补贴应提供的材料(3月13日前交至辅导员、班主任)由辅导员班主任上交学生科赵娴老师处。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2、《低保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或《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银行低保金领取明细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银行打印低保金领取明细单的时间段为2015年1月-5月内(须显示低保领取人的名字并加盖银行公章)。

4、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包括封面、户主及每位家庭成员包括学生本人,用于证明学生是否是低保对象)

5、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银行卡必须为在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内营业网点开户,并在复印件上详细注明姓名、院校、账号、开户行(XX支行或XX分理处)、联系电话(确保银行卡和联系电话能正常使用)。

(二)残疾人毕业生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2、《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银行卡必须为在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内营业网点开户,并在复印件上详细注明姓名、院校、账号、开户行(XX支行或XX分理处)、联系电话(确保银行卡和联系电话能正常使用)。

残疾人毕业生无论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均可享受求职补贴。

以上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各二级学院不用盖章。

四、各班级汇总上报(3月13日前)。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填写《2015年驻邕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EXCEL版本及申请材料报学生科赵娴老师处。

联系人:赵娴 联系方式:0771-3228406

附件: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驻邕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2.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参考样本)

艺术工程学院

2015年1月20日